赣州:物业也收资料费 律师解答其中缘由

友邻网  http://www.131409.com    时间:2008-10-10

  物业公司:相关资料印刷费用高

  法律人士:可根据买卖合同附件约定缴纳

  赣州市黄女士来电:我是赣州城区某小区业主,该小区的物业在收取相关的费用时还要收15元的资料费,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。物业发的资料就是一本协议书和一本业主手册以及几张小卡片,不应该由业主来出这部分钱。

  近日,就黄女士的情况,该小区久治物业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解释,发给业主的这些协议书、业主手册等资料,都是由公司到外面去印刷的,因印刷的费用很高,目前城区其他的物业也有这么收取的。

  就黄女士的情况,赣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析认为,物业应根据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来处理相关的事情。该律师说,通常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都有相关的附件约定,或者前期物业管理规定,业主可按规定来缴纳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