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跟物业的矛盾主要来源于交纳的物业费和物业服务的不对称,因此,也造成了很多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。但是,越是这样,矛盾就越尖锐。这样矛盾也导致不到一个月时间内,福州市3家物业公司突然撤离小区。
现象:不到一个月三家物业“出走”
3月11日,位于晋安区鼓山镇招贤路8号的盛天现代城的物业公司撤离。该小区曾开创了我省首例由业委会自行招标“海选”物业公司、保安单独由业委会选聘的“盛天模式”。不过,仅半年多的时间,物业公司以“亏损13万元”宣告了这场“婚姻”的破裂。
3月15日,位于五一中路的嘉澄小区由于一些业主欠交物业费、公摊电费,物业公司突然撤离,导致小区公摊电费没有继交。电力部门停止给小区的水泵送电,小区的399户业主无奈之下提水喝。
4月5日,因不少业主拒交物业费,鼓山苑小区的群芳物业公司深夜“蒸发”。物业公司“蒸发”后的一天时间内,小区垃圾遍地、10多辆电动车被盗、20多辆小车的车胎被剌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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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:物业只知道收钱却不做事
许多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评价是:物业只收钱,做不好事,甚至不做事。
家住五四北枫丹白鹭的业主郑先生说,去年一整年,他都按时缴纳物业费,但小区内部分地段杂草丛生,很少看到有人管理。每逢他反映至物业处,物业人员都有托词。郑先生告诉记者,去年底,他准备拒交物业费了,恰巧换了物业,对小区进行重新打理,让他放弃了拒交的念头。鼓山苑业主林先生说,在收费方面,物业公司的人员总是很积极,而小区的楼道常常好几天才打扫。他说,这样的服务,让业主怎么能爽快地交付物业费。
不少业主表示,由于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,开发商遗留下来的房子质量问题,他们很自然地希望得到物业公司解决。当解决不了的时候,他们就开始排斥物业公司,采取的手段就是拒交物业费。
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,业主们总结出物业公司易犯的“五宗罪”:一宗罪,管理不到位,公共设施遭破坏;二宗罪,人员配置不齐,安全问题让人担忧;三宗罪,财务不公开,业主知情权难保障;四宗罪,物业人员素质低,服务态度不好;五宗罪,开脱责任,对业主求助能不管就不管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