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公司为了维护管辖范围内商户的利益,向一些外来小摊贩征收高价的摊位费,有时还采取没收、罚款等措施。那么,到底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呢?
情况:征收高价摊位费
记者近日在德令哈市兴海美食广场门口看到,一伙人围住一名妇女的三轮车,折断了车上的秤,临走时还抢了两把葱。卖菜的妇女说:“菜是自家种的,以前不知道不让在这里卖,要是知道有这个规定,我也不会到这里来。”
据了解到,这伙人是兴宇公司的员工,兴宇公司是德令哈市美食广场和金源商城的物业公司。物业公司为了维护管辖范围内商户的利益,向一些外来小摊贩征收高价的摊位费,有时还采取没收、罚款等措施。一位在美食城开饭店的老板告诉记者,这伙人还欺生,“前几天来了一名卖葡萄干的人,兴宇公司每天都向这名摊主强收100元的摊位费,这位摊主没过几天就走了。”
疑问:谁给了他们“大权”
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权力呢?就此事,兴宇公司的阿经理解释说:“在金源商城里卖菜的个体户,全都有营业执照,并且交了摊位费。美食广场和金源都是我们公司管辖的区域,公司不允许这些‘打游击’的小商贩到辖区内来卖货,即使来了要先征得我们同意,公司有权没收他们的东西,小商贩的菜价便宜,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。”
对于物业公司这样的行为引起了众多的争议,人们不禁要问:你们这样的权利是给的?


